國會「考監人事」藍綠大對決,竟激發出「憲法時刻」?小英在民進黨全代會說:「當前最重要就是憲政改革」、兩大黨還相互叫囂「不可打假球!」看來理論上,憲改攻防似乎已有共識?
坦白說,耐人尋味!因為考試、監察兩權之設計,孫文很自信、很得意,自認為是中國特色、是中國政治制度史上,難得超越西方的優越傳統。
其實,孫文不簡單,奔走革命,還能抽空擘劃治國藍圖。由於當年資訊不發達,其思想主張難免惹出爭議。如今,廢考監兩院意外成為主流,有人期待,有人怕被傷害。最終要問的是:就算各黨真心聯手,「廢考監修憲案」就真能在國會通過成案,並於半年後,經公民複決「同意」成真嗎?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修憲規定,前段:由國會先通過「廢考監修憲案」,本文假設各黨都是玩真的,國會也通過了。接著後段:修憲案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這才是真正要命的關鍵!由台灣全體選舉人(公民)投票複決,而「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選舉人總額(公民總數)之半數,才算通過。
台灣還沒有修憲公民複決的經驗,但我們可以用以下邏輯推斷可不可能通過:因為至今為止,台灣選舉(公投)規模及其社會動員能量之大,莫過於總統直選,所以很可推定:沒有任何選舉的當選人得票數(或公投同意票),可以超越「總統當選人」的得票數。
觀察中央選舉委員會的「選舉資料庫」數據,先以今年大選為例,小英得票數高達八一七萬票,史上最高;而修憲案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選舉人數(公民總數)的一半,即九六五萬票。換言之,就算修憲案的同意票「高到等於」小英得票數(事實不可能)也還是過不了!距離門檻還差一四八萬票。
其餘六次大選,都假設修憲案公民複決之同意票也都「高到等於」總統當選人得票數,由數字可證,全部都過不了!都還差一至兩百多萬票。結論:修憲都是假球,根本過不了門檻!憲改只有一條路:向中國學習,重新制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