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政論節目或媒體討論的沸沸揚揚,就是酈姓退休警察作家「條子鴿」製造假訊息,企圖詆毀謝大使跟之前養子張維洲的聲譽。他在臉書貼文說,在臺北市當警察的時候,有輛賓士車闖紅燈,遂示意該車靠邊停,車窗降下的駕駛竟向他說,「你知道我爸是誰嗎?」,條子鴿告知他闖紅燈違反道交條例,沒想到對方突然大吼,「莫名其妙,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爸是誰?」,條子鴿一陣諷刺後,仍逕行舉發離去。沒多久,接到副分局長來電,「你不知道他爸是行政院院長啊?你還開他罰單?」,翌日下午,因「態度不佳。」被記二支申誡,文末還寫道,「不知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是否收到我深深地思念。」等等。因為受到媒體撻伐,條子鴿在神隱幾日後發文:「我上篇文章中完全沒有影射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有進行關說」云云,然而,在妨害名譽的誹謗罪要件裡,被誹謗的人,雖然沒有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前後文,任何人可以看得出被誹謗的人為何人,加上所指述的事實是虛假的,就有構成誹謗罪之虞,這位條子鴿在他的詆毀文裡,提到幾個關鍵字「遠在日本的謝先生」「行政院長」,在臺灣擔任過行政院長姓謝的,只有現任駐日的謝長廷大使,條子鴿說他沒有影射「遠在日本的謝先生」,但是對比在他詆毀文裡同樣提到「遠在日本的謝先生」,顯然是同一位謝先生,如果沒有影射,何以要問同一位「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有無收到他深深的思念呢?而那位說著「你知道我爸是誰嗎?」的賓士車駕駛,就是謝大使的前養子張維洲,從他的前後文虛構的事實對照看來,如果這不是影射,什麼才是影射?
眾所周知,謝大使在幾年前,已經和維洲終止收養關係。收養關係的開始,為昭慎重,無論被收養者是否為成年人,均須經法院認可,透過法律創設收養者與被收養者發生至親人倫的身份關係,並突顯親子關係的重要性,非僅情同父子,而是情即父子,所以,如果要終止收養關係,意味著至親身份關係的結束,如同親生血緣父母子女關係的撕裂,對養親養子女雙方,其意義是何等重大,非有重大事由,絕不會輕言終止,一旦終止,通常在養親與養子女已經到了勢如水火,形同陌路,甚而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
然而,謝大使明知條子鴿在引本尊出面,達成蹭網路聲量的目的,為了不讓放棄從政的維洲已然平靜的生活受影響,乃在臉書豪氣對條子鴿強力回應:「有事衝我來,放維洲一條生路」,縱然與維洲父子關係不再,30多年的父子情誼仍不義絕恩斷,如同老鷹展翅般的強烈呵護羽翼下的子女,為父則強的身影顯露無遺,這隻條子鴿的惡意詆毀,不但沒有重挫謝大使政治上的地位,更割不斷謝大使悲憫護子的偉大情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