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十一月十八日以七比零的壓倒性結果,否決了中天新聞台六年一度的換照申請。各方有多重意見,反對聲音最大的是聽到執政黨民進黨封殺言論自由,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首先,我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固然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但憲法第二十三條亦規定,憲法上的自由權利如為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亦須有所限制。因此,刑法以誹謗罪保障個人法益,但並沒有人說那是傷害言論自由。NCC根據廣電法,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當然沒有箝制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疑慮。何況我國的媒體包括有線無線電視、廣播、平面媒體及網路媒體等,如過江之鯽;否決一台新聞台的換照,怎麼會損害言論多元,指控政府是一言堂更是無稽之談。
其次,經營廣播電視媒體所需要的資本相當龐大,非一般市井小民能力可及,其影響的卻是廣大民眾之收視權;特別是經營之工具為稀有頻譜,屬於公共財,因此廣播電視所擔負的社會責任相當重要,政府依法規有管理之權利與義務,也是因為如此,取得相關的執照採行特許制。如果電視廣播製作的新聞節目已經違背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甚至於國家安全,NCC視若無睹還允許其換照,那就是失職了!
其實,NCC成立至今,否決換照之電視台頻道至少已有七、八家。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在這期間台灣始終維持在兩百多個國家的前四十幾名,在亞洲國家更是排名前兩名。因此,若NCC依法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是傷害了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這是沒有根據的。
台灣民眾大多知道,中天電視台的經營者在中國一直有龐大的經濟利益,而中天電視早已是被中國滲透的紅色媒體,經常播出中國的樣板好新聞,播出台灣的社會負面新聞,宛如中共在台的代言人。另外我們看到過去封殺台灣人言論自由的國民黨,如今大聲反對NCC否決中天電視換照,說是箝制了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事實是,中國國民黨正是台灣戒嚴超過三十八年,侵害台灣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締造者,其手法之殘酷跟中國共產黨不相上下;他們不但未曾台灣民主化、自由化曾經努力過,很多還是言論自由的殺手,當年白色恐怖的執行者,那些最沒有資格談論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政黨或是人,竟然還跑出來說NCC否決中天換照就是白色恐怖,怎不讓人感覺天地顛倒了!
總之,NCC委員以七比零的比數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足見中天新聞違規確鑿,勸導未果,天理難容,委員們的看法完全一致,算是天祐台灣!(作者為台聯秘書長、台聯前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