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能進聯合國嗎?

最近決定中國代表權的聯合國「2758決議案」又被美國國會議員提醒。台灣人反而普遍不去注意。

長期以來﹐我們常習慣說「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因為被逐出聯合國的﹐並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蔣介石政權的代表。我們來看看當時這份逐出蔣政權代表的決議案(聯合國2758決議案)的決議文內容﹐便可明白: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的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聯合國自1971年的2758號決議案後﹐已經確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但是2758決議案純然只是在決議中國代表權的議題,並不是決議台灣的歸屬問題。並沒有決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直到目前﹐聯合國憲章還保留「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名號﹐例如聯合國憲章第23條有關安全理事會的成員中﹐仍用”The Republic of China”﹔憲章第110條也一樣保留 ”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國名。

因此﹐台灣如果真正有意要進入聯合國﹐就不可能再使用「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進入﹐因為「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裡面已經有了﹐且已經被北京政權所繼承與代表。這個道理就好像我們要開一個食品公司﹐不可能用「義美」或「郭元益」去申請營業登記一樣﹐因為名稱與別人重複﹐不可能申請得出來。

 

台灣只有以新國家﹐以新名義(「台灣」,或像雷震所建議的「中華台灣民主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才有可能被考慮。

 

作者:李筱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