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劉峰松、翁金珠夫婦再次辦理新書發表會,邀請我參加。他倆還在感念我為峰松的政治冤案充當義務辯護律師,兩次邀請我作新書發表會的「嘉賓」,可見峰松確是一位「古意」、彬彬有禮的謙謙君子。因為他的善良、富有正義感,才會辭掉教職參政,競選國大代表,藉此期冀改變現狀,對抗國民黨的高壓統治。他絕對想不到他的滿腔熱血卻換來3年多的牢獄之災,只因他在競選看板上呼籲國民黨政府改革,否則,人民會從綠島反攻台灣(襲用台灣反攻大陸的語氣)。就是這麼平淡的一句話,他被起訴叛亂,法院則以意圖顛覆政府的罪名判他徒刑。劉峰松的案件,如今看來,有如天方夜譚可笑而難以令人相信。但國民黨不加修飾大辣辣的侵犯人權,攀誣良民惡行惡狀,原汁原味的留下來了。我們因此知道司法官的墮落,竟然甘願充當國民黨殘民以逞的幫兇。
司法的令人失望,由來已久,血跡斑斑。520農民抗暴事件、雲林縣的農民到台北來抗議遊行與警方發生衝突,其中不幸被補的農民,被司法起訴判罪,主要的罪狀是說他們以牛車載了二崙公墓蒐集來的石頭,藏在大白菜的掩蓋下在台北對警察施暴,我這個義務辯護律師力陳指控不實,我說我在二崙初中教書一年,出了學校圍牆就是二崙公墓,那裏絕對沒有石頭可撿,請求勘驗現場,但法院不理,判決書還說被告拿二崙公墓石頭行兇。
策劃逮人的美麗島事件,抓了三、四十人,把本來無辜的人硬要經法律程序變成被告判罪,其中的筆錄口供不一,認定的犯罪事實矛盾、不周延自是當然,依法而言,勉強湊合的犯罪事實及理由,到處是瑕疵,自難通過最高法院這一關,非發回更審不可,但事實是該院很快就判決駁回上訴,可見地、高、最高三級法院均依照一定的指示判決,司法獨立云云,在國民黨統治下不可能存在,而這些辦案法官,甘為統治鷹犬,司法不受人民信任,勢所必然。
判決品質至今不獲人民信賴的現今法院,判決出爐後人民的權益是否獲得保障,誰也沒有信心,幸與不幸唯賴上天庇祐,已屬可悲,要是確有再審理由,正式提出請求,有官官相護惡習的「我們的法院」駁回聲請的情形還是不少見。今年五月十五日台南高分院的再審判決,撤銷謝志宏的死刑確定之判決,改判被告無罪,之前他被羈押了十九年。不只如此,死刑犯已經再審或非常上訴後改判無罪的尚有江國慶,羈押314天;徐自強九次死刑判決,被押16年;鄭性澤被押11年、朱慶和、劉秉郎、莊林勳等被押多年才改判無罪。以上被告平反前被押一、二十年不等,其間上訴、發回、更審,來來回回一、二十次,經手審理過的法官應有一、二十人或三、四十人不等,我們要問的是,這些冤獄的案子為何那麼多的法官沒有一人早日發現其中冤情?足以說明司法的毛病的確存在且病情不輕。說到此,不能不想到蔡總統尚有成績堪慮有待努力的司法改革政見,不知何時才能兌現。
我向來堅持的意見是找出病因、知曉病情何在?才能決定根治的方法,若只任由司法院、法務部為參審制、陪審制與民間司改會爭議不決,問題將永遠存在,何況,參審或陪審制也非解決司改的唯一良方,蔡總統司改的政見會不會跳票,實令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