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執政時間加速進行轉型正義工作

依據2017年12月底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終於在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得以成立調查史實公布真相。條例的第一條明定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條例。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其轉型正義相關處理事宜,依本條例規劃、推動之。第二條明定規劃及推動下列事項包括:一、開放政治檔案。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三、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四、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五、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二月26日舉行一場「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日前,促轉會先公佈威權時期(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審判處最多死刑的前10名軍法官大名和次數,而最終在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高達1153人。根據統計資料,這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死刑,依序是:殷敬文(203次)、彭國壎(181次)、范明(167次)、周咸慶(165次)、王名馴(161次)、邢炎初(138次)、鄭有齡(66次)、甘勵行(66次)、陳慶粹(41次)、解寄寒(38次)。又因為有的死刑判決是由多位法官參與決定,因此合計判決數高於總死刑人數。慘不忍睹的數字讓多少家庭破碎何止一代的時間。

 

所謂的轉型正義,通常是指在民主社會裡,對過去威權獨裁體制的政治壓迫或是造成的族群分裂等,做善後清算的工作,包括受迫害者還予正義、迫害者予以追究相關責任。我們欣見政府公布解碼這段壓迫史,除了賠償和還予名譽之外,對於那些壓迫受害者的人,必須認真追究所有的責任,包括因此奪取的財產及沒收退休金並給予判刑等。台灣應該學習德國轉型正義的精神與作法;猶記多年前有一位高齡93歲的奧斯卡・葛洛寧先生,他因當時任職於集中營守衛被控告串謀屠殺至少17萬人,他用助行器上法院,白髮蒼蒼的他說出在集中營裡目睹各種殘暴行徑、也見過人們走進毒氣室、被丟進火葬場,他承認自己「在道德上確實有罪,至於在法律上的罪責,則交由法官審判」。看看德國,想想自己,只是一個集中營的守衛就被視為殺人機器的一份子更何況是判處死刑之軍法官?

 

誠心建議民進黨政府應該學習德國人追根究底的精神,把握完全執政的時間也趁著那些人部分都還活著還有記憶,增加相關預算與人力速將威權時代的不公不義之事一一解密,務必讓壓迫者得到應有的制裁,讓受迫者及家屬可以安心不再做惡夢。否則雖然開了多次的記者會、座談會,但是公布的冷冰冰數字對於那些非法壓迫者根本不痛不養也不具社會教育的意義。(作者為台聯秘書長/前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