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狗屁不通,還是腦子有洞?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遭控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台大國發所碩士生余正煌的論文,引發討論,林智堅論文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發表聲明澄清,是余正煌拿林智堅的資料寫論文。林智堅中華大學的論文指導教授王明朗與賀力行也出來為林背書,強調林使用相關研究內容合情合理,國民黨北市議員參選人詹為元見獵心喜提出四疑點,批陳明通根本狗屁不通,反到讓人覺得他腦子有洞。他說:

一  「沒有哪個受過正統學術訓練的教授會把其他人的論文內容借給另外一個人看,一個堂堂的大學教授可以隨意做這種事情嗎?光是這點,陳明通就違背學術倫理,教授資格應該被剝奪!」

一般大學或研究所的課,老師多會提供該領域著有成就的論文期刊給學生閱讀,並要求學生提出報告,這是學術界的常態,不就是將他人的論文內容給另一人看嗎?尤其有人將碩士論文出版成書,更是表示該論文有其學術參考價值,類此情形更是所在多有,到底違背什麼樣的學術倫理?如果這樣就要被剝奪教授資格,恐怕就沒有教授了。

二  「余正煌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是:李碧涵老師,所以他論文寫不出來要找也是找李碧涵,去找你陳明通幹嘛?邏輯上根本狗屁不通。加上余正煌能使用林智堅選舉時的民調資料,代表兩人關係匪淺,然後又寫差不多的題目,彼此借看的可能性極高。」

陳明通的聲明,余正煌是找上他的研究助理楊喜慧,不是去找陳明通,陳明通也沒說是余正煌的指導教授,他是以口試委員身分給余正煌一些寫作建議,有何狗屁不通?口試委員是論文的審查者,撰寫者常會請教口試委員一些論文上的意見,學術界也是正常,有規定論文寫作只能找自己的指導教授,不能請教其他教授嗎?學術有必要搞的如詹為元說的那麼狹隘嗎?其實,真正的重點是,到底余正煌有沒有去找楊喜慧?陳明通有無因此給余正煌建議,這是事實問題,不是邏輯問題,更沒有狗屁不通,詹為元要說別人邏輯不通,應先把邏輯弄清楚吧。再者,既然余正煌與林智堅選舉時的民調資料,彼此借看的可能性極高,既然是借看,何來抄襲?何況,他這句話的意思,不就是同意余正煌與林智堅可以互用資料,又何來抄襲?

三  「真正核心不是林智堅剛剛講得那些什麼主題不同的屁話,也不是余正煌跟林智堅的關係為何以及誰是原創者,重點是林智堅的論文除了抄襲整段就算了,許多地方根本沒有引註。」

詹為元說,重點是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整段,至少他要先證明林智堅是抄襲者,要確定林智堅有沒有抄襲,當然涉及誰是原創者,總有知道個先來後到,才能知道抄襲者是誰吧。所以,真正核心當然是「原創者是誰」?而林智堅一再強調沒有論文抄襲,努力捍衛被詹為元、王鴻薇等國民黨之流抹黑的清譽,不就是被抹黑的人應該的表態嗎,那有什麼主題不同的屁話?搞了半天,才知道原來是詹為元搞不清重點,還講了一堆屁話。

四  「最具爭議的就是寫錯許明財美國大學校名的事情,怎麼可能兩篇論文除了把人名改成ABC之外,其他文字一模一樣,連錯字都一模一樣。」

許明財美國大學的校名就是一般的英文翻譯,同樣的英文,可能有不同的中譯,例如,New Zealand,有人說是「紐西蘭」,有人翻成「新西蘭」;Johnson有人翻成「約翰遜」,有人說成「強生」,沒人說那個是對那個是錯,那麼,「多明尼肯」寫成「多明尼克肯」,僅是翻譯的常態,只有你詹為元在大驚小怪;而詹為元既然說兩人借看可能性極高,文字當然可能一模一樣,所以,重點還是到底誰是原創?「多明尼克肯大學」是誰先寫的?終究還是事實問題。詹為元連邏輯與事實都分不清,也放錯重點,套用多年前刮鬍刀的廣告詞,要刮別人的鬍子時,還是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