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家人的風骨

媒體人黃清龍曾以蔣經國在其日記中,否認「蔣孝嚴與章孝慈是親生兒子」,還明確指出雙胞胎生父是老朋友王繼春,乃於日前表示,蔣萬安只需進行DNA比對,便能讓真相大白。黃暐瀚反嗆,蔣萬安是否有蔣家血脈,應該要問蔣萬安父親蔣孝嚴。其實,黃暐瀚還真的講到了重點,蔣孝嚴究竟是不是蔣經國的親生兒子?

民法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在蔣孝嚴還是章孝嚴時,章孝嚴身分證的父親欄是他的大舅章浩若,母親欄是舅媽紀琛,在這個法律狀態下,蔣孝嚴是章浩若與紀琛的婚生子女,所以,蔣孝嚴須先證明自己非章浩若與紀琛的婚生子女後,假設蔣經國確實是章孝嚴的生父,就要由蔣經國「認領」或者證明生前曾對章孝嚴有撫育的事實後,才會成為蔣經國的婚生子女。在法律上認定章孝嚴非章浩若與紀琛的婚生子女,須章孝嚴對章浩若、紀琛,透過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然而,章孝嚴的作法是,到美國取得舅媽幾根頭髮拿去做DNA化驗後,僅在中華民國駐洛杉磯辦事處兩位人員的見證,就切斷了與章浩若、紀琛的親子關係,此部分因非經過法院訴訟的證明,已經於法不合。

再者,生父透過認領使非婚生子女變成婚生子女,無論是直接認領或經撫育而視為認領,均須符合父與子之間,要有真實的血統聯絡,是故,戶政事務所受理認領登記時,如生父單獨以認領書辦理,應提憑親緣鑑定證明文件,也就是親子間的DNA證明。然而,章孝嚴僅提出經由王昇證實在章孝嚴、章孝慈小時候,蔣經國曾提供兩個孩子的生活費,就認為有撫養的事實,仍未經由法院以嚴謹的訴訟程序證明,亦未提出與蔣經國之間的血統鑑定,在2005年3月,經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內政部、法務部以個案認定方式,最終讓他順利認祖歸宗改姓「蔣」。以當時章孝嚴為立法委員,又是對「蔣」家的認祖歸宗,章孝嚴變成蔣孝嚴的改姓,難能不令人懷疑背後的特權作祟,這樣的改姓,非僅不符法律程序,血統上是否與蔣經國確有真實關連,更啟人疑竇。蔣孝嚴或蔣萬安在大眾質疑聲中,仍違反一般人面對自己身分之謎,多會迫不及待驗DNA釐清的常態,堅持不願驗DNA,無非隱含著無法面對鑑驗結果不是蔣經國後代的崩潰。

與章孝嚴為孿生兄弟的章孝慈,畢生堅持不改姓,卻一直默默為蔣家贖罪,章亞若傳作者周玉蔻曾回憶:「我記得他(章孝慈)生前曾經跟我說過,228之後他了解到,蔣家對台灣的虧欠,所以他認為蔣家人,最好還是從政壇退出。我覺得孝慈認為,蔣家對不起台灣人比較多,孝嚴是認為,蔣家對不起他本人的比較多」

憶及蔣經國在世時信誓旦旦的宣示,蔣家不會接任總統,後代不能也不會從政,對比章孝嚴與蔣萬安不願驗DNA的鴕鳥心態,卻汲汲營營的謀求特權改姓,如果章孝嚴與章孝慈真是蔣經國的親生兒子,反而默默為蔣家贖罪卻不願改姓的章孝慈,其風骨與氣節,更能為蔣家爭一股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