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價格、不當囤積防疫物資者當心!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防疫物資,若哄抬價格或不當囤積,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及五百萬元罰金,未遂犯也罰。
蔡英文總統昨已火速簽署條例並公布。總統說,根據特別條例,未來不論是防疫物資及生產設備的徵用、調用,或是針對物資囤積及哄抬,或是違反隔離措施,散播關於疫情的不實訊息,都有清楚的規定和處罰。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