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丁允恭案」提上訴挨批 紀惠容:均遵守監院程序

監察委員紀惠容對「丁允恭案」提起上訴,引起監察院內部人士批評,指該案未經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紀逕自提起上訴,這是「破壞體制」的個人行為。對此,紀今向本報記者澄清,強調上訴具有時效性,且是經監院內簽核流程核章才送懲戒法院,一切遵守院內程序,最後核准的人是代理院長。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懲戒法院認定丁的行為放蕩不檢,重判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對於判決未認定性騷擾成立,提案彈劾丁的監委紀惠容甚表遺憾,昨提出六點上訴理由,並稱已於16日提起上訴,將再補上專家學者的法理論述意見書。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