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2008年至2020年12年間,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300萬元,獲2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認為,200萬元保證金如何確保其不會勾串、滅證,撤銷發回士林地院更裁。士院上午10時30分二度召開羈押庭,據悉,潘懷宗庭上就貪污罪部分採取認罪態度,士院庭後仍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只是新增要求不得與本案關係人等接觸。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