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節」談台灣「軍人節」怪現象

政府為歡迎「東奧」締造佳績凱旋返台的國手,特在總統府前舉辦前所未有的「軍禮」儀式、當然也在府內舉辦盛大的慶功聚會!而這歡欣鼓舞日子正是早在1933年被官方制定為「記者節」的同一天!然而,在朝野聚焦9月1日這天的主軸是體壇之際,絲毫沒人注意到被稱為「無冕王」者之存在、當然也忽視掉有一位空軍少將,傍晚時交付五百萬保釋金後自土城看守所從容步出,他被指控貪瀆監造軍方抗炸工程款而遭檢方求刑十五年徒刑!雖然類似案件早於李登輝執政時,便已爆發過「中將階級等將軍族」捲入抗炸工程弊案而令人記憶猶新!未料涉案單位自空軍基地進階到「極重要」的戰管中心、而貪官軍階則少顆星是少將,可是金額大到讓其東窗事發前竟「焚燒兩千萬現鈔」以煙滅罪證!故被揭瘡疤後顯得格外惹人注目,其中,尤以軍紀崩潰敗壞為然。

 

回顧近代新聞史,曾有人辦報辦到在國際間與《紐約時報》、或《泰晤士報》等歐美同業爭相媲美程度,那是抗日時期的《大公報》、主事者為張季鸞,他這報人不僅在國內是個中翹楚、還曾獲頒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頒發榮譽獎章!畢生奉獻新聞事業長達卅年之久,臨終前猶留下「無時不以善盡記者的天職自勉」做為遺囑……特別是他在該報發行一萬號時,曾撰文強調辦報精神有四:「不黨、不賣、不私、不言」;後來亦再指出「職業報人就是不求權、不求財,並且不求名……一個新聞記者無論寫什麼,應該謹慎,不可人云亦云,但有了重要意見,應該勇於發表。」

不求權、不求財,不求名

張季鸞不但要求對讀者負責,並也對作者呵護有加,他在稿費發放較別家高出兩、三倍,甚且還破天荒創辦鉅額文學獎以提掖後進,影響至為深遠;但其抱持人生觀卻是非常簡單,曾經意簡言賅表示「簡言之,可稱為報恩主義,就是報親恩、報國恩、報一切恩!……一切只有責任問題,無權利問題,心安理得,省多少麻煩……」。這種精神,正是當時「文人不愛財、軍人不怕死」的普遍氛圍,故能在飽受內憂外患後,還在八年抗戰成為戰勝國。

檢視台灣的「國定節日」是多達二十餘個,以9月份為例:終戰之後實施9月3日「軍人節」,因其也適逢「中樞秋祭」遂由國防部依規定對三軍放假,而在「軍人節」前兩天一日「記者節」,雖係更早創立,唯立法院對《新聞記者法》迄今尚未完成,當局從來也不當一回事!兩者是否受「重視」堪稱立竿見影;不過記者畢竟是「無冕王」,故對軍人各種不法的「匪夷所思」行徑,自是口誅筆伐、且絲毫不留情面。

焚燒鈔票也無法燬滅罪證

試以剛爆發弊案的空軍作戰指揮部為例:它位於台北公館蟾蜍山的「福興營區」,內部設置極精密尖端武器與「戰機管制系統」,由於相當重要遂在多年前規劃三十億元來補強抗炸工程;孰料卻有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張大偉被抓到與中華工程公司「官商勾結合作」,影響評委縮減工程面積、還提高建物造價十二萬元藉此以謀取「九億公司」包商行賄兩千六百萬元回扣,結果,去年被搜索後「愚蠢地認為只要錢消失了,檢方就查不到」,故花兩天時間將兩千萬元鈔票放到岳父家的金爐內燒掉,「灰燼則丟進馬桶沖掉」……自以為如此湮滅證據便可「得逞」?行徑極像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的母親,她焚燒美鈔以燬滅罪證!實令國際新聞同業聞訊咸表「難以置信」。

事實上,除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因空軍弊案被抓!去年的海軍也ㄧ樣有弊案!這也是官商勾結以遠低於每艘快艇底價接近金額得標,廠商在規格上動手腳,將武器載重等依規定應為三千公斤,軍方卻將其下降到千餘公斤!實際驗收報價時再幹一票,護航其過關,致使二十艘「海龍高性能快艇」標案被「海撈」一大筆。

在軍方編制上,空軍與海軍是屬於科技兵種,易動手腳;缺沒想到連「非科技」兵種的陸軍後勤指揮部,早在五年多前辦理「輻射式輪胎採購」,由於多條輪胎採購金額高,致得標的惠爾公司無法出具輪胎的「泰國產地」登錄證書,竟涉及偽造登錄證書,讓負責驗收的「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明知偽造竟還放水驗收!堪稱是三軍全有軍官、甚且將領涉案而「中箭落馬」……

上述所提的各軍種「狀況連連」,並非在民進黨「完全執政」才連環爆!早於國民黨在上世紀還由李登輝主政時,彼時正好是「二代艦」全面啟動,結果,竟爆發了九億兩千萬美金的轟動國際之「拉法葉艦弊案」,檢方辦了快三十載都未破!可見真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否則怎會「一而再、再而三」得發生,建議政府要趕緊修正罰則以嚇止三軍的官箴……絕不能再對受賄的「將軍族」或高階軍官手下留情;否則,台灣的國防的自衛與還擊堪虞!

此其中,記者對於軍中弊案的揭發,更需發揮當年《大公報》前輩所展現的無私精神,由於坊間盛傳有幾位主跑軍事新聞的同業被軍火商「收買」,繪影繪聲、甚囂塵上!若果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否則,整個台灣社會淪為「文武」全愛財?殆非國人在「記者節」與「軍人節」所樂見怪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