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說:修憲工程將於本會期啟動,接著說,修憲難度很高,除了「十八歲公民權」以外,其他要形成共識不是那麼容易。問題是,這番談話很可能讓台灣國民誤以為國會可以獨立完成修憲工程,關鍵只在共識不易。
多年來,筆者一再提醒國人:第七次修憲雖然廢掉國民大會,立法院成為唯一修憲機關,但國大原本擁有的「修憲複決」機能,改由全體公民複決;並於拙作:「修憲?過不了公民複決!」文中,根據中選會資料庫,台灣選舉史上大大小小選舉結果的數據,證明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所規定的修憲門檻之高,根本無法跨越!
邏輯很簡單,證據也不遠,就在今年的總統大選:依規定,修憲案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必須選舉人數(公民總數)過半同意,而最新數據,以今年總統大選公民總數為準,必須超過九六五萬票同意,修憲案才算通過。
在台灣選舉及公投史上,最高得票數是小英連任得票數八一七萬票,就算修憲案同意票達到八一七萬票,也「還差一四八萬票」修憲案才算通過。問題是公投同意票怎麼可能「高到等於」總統當選票數?因為公共事務公投不可能像選總統那樣,引燃選民熱情,引爆超高社會動員能量。
國外亦然,譬如民主先進英國「脫歐」公投,以五十一比四十九決定脫歐。令人震驚的是,事過境遷超過三年,在英國谷歌的搜尋排行榜上,「什麼是脫歐?」竟高居榜首!說明很多英國人搞不清楚「脫歐」後果,甚至搞不清楚什麼是「脫歐」,憑感覺或瞎子摸象,就投下要命的一票而後悔。
以英國脫歐公投做借鏡,台灣憲改工程之龐大複雜,猶有過之而無不及。單憑一個十八歲公民權的「共識」就要啟動注定過不了關的修憲大工程,目的何在?討好首投族?心思太輕浮!結果只有治絲益棼,這也要修,那也要修,或順便修一修的聲音必定此起彼落,一事無成。
憲法重症的病徵之一:○八年國會改選,日式兩票制初體驗,泛藍五成六得票率竟「鯨吞」七成五席次,扭曲民意幅度高達兩成!因為選制定死在憲法,根本不可能修,建議小英,停止注定修不了的修憲鬧劇,在府內設置制憲委員會,集合專家研擬制憲草案,避開所有涉及統獨內容,以徹底解決憲政制度問題。小英應該制止修憲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