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日打雁,叫雁啄了眼

新北中和二歲男童恩恩案持續延燒,恩恩的父親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中央及地方政府要求提供通話錄音和報案紀錄,盼釐清當天害死恩恩「消失的八十一分鐘」的真相。恩恩案件由行政疏忽演變成政治案件,新北市長侯友宜受創是必然的。侯友宜表示,依循恩恩送醫案的司法調查結果,自己將負起完全責任;恩恩的父親林先生則表示,民選市長是否下台由選民決定,他堅持要求消防局長、衛生局長必須下台。

馬英九未當總統以前號稱不沾鍋,對自己不利的事都不碰,當了總統之後還是一樣,只要無利可圖就切割,例如特別費案,照理應該由總統發布大赦,他卻交由立法院修法除罪,這是很奇怪的動作,《中華民國憲法》授予總統大赦之權,並無授權立法院除罪,顯然的,馬英九只思考個人的利害,只要個人能維持乾淨,團隊成員如何他並不關心,侯友宜就不一樣,他的手段遠比馬英九高明,維護整個團隊乾淨,以建立個人形象,卻沒有人說他不沾鍋。

侯友宜思考的是要維持團隊的乾淨,也因為如此,他的民調一直居高不下。不只他自己,整個團隊都要切割不利的事件。針對恩恩案件,只要依循政壇慣例,調查「消失的八十一分鐘」以追查行政疏忽,基層必定有人要負行政責任,侯友宜就可切割恩恩案。不過侯友宜的習性,他要整個團隊切割不利事件。依侯友宜的盤算,由市府基層負責任,自己也要受到輕傷,所以他規畫整個團隊與恩恩案切割。

侯友宜為了要求滿分,所以要整個團隊維持乾淨。他是刑警出身,很清楚如何才能維持團隊的乾淨,所以將恩恩案送檢調。司法單位只處裡違法問題,不過問失職的議題,「消失的八十一分鐘」確定有失職,但沒有違法,將此案移送檢調,其結局就是不起訴,依政壇慣例,只要法院判決無罪就會大聲疾呼「司法還我清白」,不起訴更不用說。這是侯友宜高明的地方,他要的是整個團隊切割不利案件。

依侯友宜的盤算,只要檢方不起訴,整個團隊就可切割恩恩案。但他沒有盤算到,人命無價,就算檢方不起訴,有關行政責任必定有人會積極追查,這個球越滾越大,最後連侯友宜都脫不了身。當初侯友宜若快速調查,對失職人員處分,自己就可以切割恩恩案,只是他太內行,很清楚移送司法單位可保大家沒事,才不願意透過行政調查追查此案。

若是侯友宜不那麼內行,不會懂得利用司法的無罪推定來保護市府團隊,會立即結合相關單位做行政調查,有人因失職受到處分,市長雖也受到小傷害,但不會出現大傷害,可惜侯友宜不願意發動行政調查,真的「終日打雁,叫雁啄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