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近日針對這次四項公投的正反方,對行政院蘇院長提出質疑,認為行政院為公投案的反方,於法無據,於理不合,進而於立法院質詢時,主張蘇院長搭行政專機做公投宣講,油錢不應由政府的公務預算支付。然而,蘇院長卻認為公投宣講,政府是當然的反方,因為是執行公務,油錢由政府預算支出乃理所當然。陳以信更以此論點,於立法院對中選會提出一番唇槍舌戰的質詢。
四大公投案的正方雙方,應該就是公投議題的支持或反對方。通常,提出公投案,為支持公投的正方,反對公投內容者,應為公投案的反方。先撇開法律不談,論理而言,行政院究竟是否為公投案的反方?
就反萊豬公投而言,是因為國民黨反對行政院在政策上,解禁美國進口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而提出公投案,是故,「反萊豬」是正方的國民黨,反「反萊豬」當然就是行政院的反方。以藻礁公投而論,行政院要在桃園大潭藻礁處設置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即三接站),國民黨認為會破壞澡礁生態,不同意行政院這項政策,進而支持由環保人士潘忠政提出的公投案,則反對設置三接站的國民黨為公投案的正方,支持設置三接站為行政院,自然就是公投案的反方。再以核四公投來看,核四廠已經封存,行政院的政策即是永久不再啟用,進而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然而,國民黨認為核四應該啟封運轉,而支持由黃士修提出核四運轉的公投案,那麼,贊成核四繼續運轉,自然為公投正方的國民黨,反對核四繼續運轉的行政院,即應為公投案的反方。最後關於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2018年縣市長選舉合併公投造成的亂象殷鑑不遠,故行政院主張公投應與其他選舉分流分期進行,而國民黨無視其台北市長即是公投綁大選的受害者,仍為反對而反對的主張公投應與他項選舉合併舉行,從而,贊成公投綁大選的,自然為公投案正方的國民黨,反對者,自應為行此政策的行政院,即為公投案的反方。執政的民進黨在這次蔡英文總統跟行政院團隊帶領下,下鄉宣講公投主張時,喊出四個不同意,臺灣更有力,正因為行政院為公投四案的反方,自然要為公投反方主張辯護,這是邏輯之必然。
公投法規定,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就是全國性公民投票的一種。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如果是有關重大政策,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從四大公投的議題觀之,都是行政院重大政策的執行,四項公投案,應該就是公投法規定「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公投,而且,未來執行通過的公投議題,就是總統或權責機關或行政機關,行政院為憲法上最高行政機關,提出四項公投案的政策既要經由公投法由人民創制或複決,則提出公投案為正方,執行政策者自然為行政院的反方,無論就理、就法,行政院是公投案的反方,毋庸置疑。蘇院長基於反方立場,捍衛重大政策而搭行政專機做公投宣講,油錢當然應由人民的納稅錢支付,為反對而反對的國民黨,既然不願也不會做個稱職的在野黨,就讓人民一票一票趕出臺灣政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