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獄是中國專制統治者對文人的一種政治迫害,為舊時統治者為迫害知識份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白色恐怖時期,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雷震案、與許多被認定為叛亂、為匪宣傳、主張台獨或肆意批評國民黨政府而獲罪者,所在多有,都是被文字獄的迫害者。舉一些匪夷所思的例子:曾有東方廣告公司製作「信東音樂花園」節目中,在蔣中正生日前夕,夜間播出電影吊人樹主題曲「死亡之歌」,被警總認為對元首不敬。台灣廣告公司於1966年在台視製作「比手畫腳」節目,有觀眾提供題目「一隻從大陸游到台灣的烏龜」,被懷疑暗諷蔣中正。SONY彩色錄影機的報紙廣告標題「鴻毛細語,清晰可錄」,在當時被疑為「毛語錄」宣傳。太平洋廣告公司在國慶日製作「榮冠可樂」半頁報紙第一版,慶祝廣告手繪國旗畫面,國旗上青天白日因為畫13道光芒,竟遭到調查。大同公司在臺北市牆面廣告橫寫「世界的國貨」,竟然也被檢舉,因為自右往左讀是「禍國的介石」的諧音,後來,因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是國民黨中常委,才逃過一劫。有人在蔣中正生日(10月31日萬聖夜)時,刊登一篇名為「鬼節」的文章,視為犯大忌,竟成為處死的理由之一。這些現在看起來荒繆可笑的例子,在當時白色恐怖時期,可是沒人笑的出來,甚至笑的人都會被無端羅織罪名,這才叫文字獄。
北市府多名公務員上班時於PTT發表政治言論,議會財委會針對「PTT發文事件調查」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苗博雅要求交通局林姓科長唸出在PTT上的留言,引發柯文哲批評議員羞辱公務員。副市長黃珊珊指出,如果公務員執勤有問題,議員當然可以質詢本人,接下來不會再讓第一線基層公務員到議會備詢,「在清朝有文字獄,在台灣現在已經變成文字獄了。」,已與議長陳錦祥說明,不讓他們再到議會備詢。
從「文字獄」的定義,跟實際發生在臺灣諸多「文字獄」的荒謬事例,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在專制統治者的時代,包括中國古代與現代中國共產黨統治的中國,或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兩蔣專制時代,才會有文字獄,現今脫離白色恐怖進入民主政體的臺灣,根本長不出文字獄的苗。苗博雅要求交通局科長唸出在PTT上的留言,是民主時代的民意代表,本於職責在行使議員職權,苗博雅不是統治者,現今民主時代更非舊時的專制統治,這位科長在不對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利用公家資源,透過市府架構的網路平台,徇私謾罵、攻擊與他政治理念不同的民意代表或政黨或中央政府,自然不能與古代高風亮節的文人相提並論,苗博雅要求科長唸出自己寫的文字,有羅織他什麼罪名嗎?是政治迫害嗎?只有腦袋裡還存有專制封建的黃珊珊或檳榔渣等柯文哲之流,才會講出「文字獄」這樣的話。
而基於三權分立,民意代表依法質詢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備詢,且黃珊珊既然說公務員執勤有問題,議員可以質詢本人,就表示基層公務員仍可以被質詢,那麼,行政機關可以自我選擇議題,決定什麼事情才要被質詢?什麼人才可以被質詢嗎?憑什麼市長或副市長可決定基層公務員無須備詢?更可議的是,誰可備詢誰不須備詢,法律都有明文依據,豈是議長可以決定?
黃珊珊當過多屆議員,又是律師出身,未來還要參選台北市長,這些職務或職業都是民主制度的產物,她卻滿腦子文字獄的封建思想,這樣的人搭配檳榔渣主子柯文哲儘早下台猶不及,還要讓她有下一屆嗎?臺北市民還要讓封建的文字獄關多久?